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督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翟晓文发布时间:2018-03-29浏览次数:47


各系(部):

    为加强对我校教学工作的管理与监控,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教务处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学督导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41-61日。

二、督导内容

    1.课堂教学:校督学不定时听课,听课对象重点是2017年新进教师、本学期新开课教师、开课门数3门以上(含3门)及2018年符合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教师;系(部)督学负责组织本系(部)教师互相听课、评课。督学及教师需根据《教师课堂教学评价指标》(附件1)对听课对象做出评价。

    2.信息反馈:校督学于双周教学周的周三下午定时参加所负责系(部)的教研活动,及时向教师反馈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存在问题较多的教师,要重点加强指导,帮助教师尽快成长。

    3.专项检查:检查本学期教学材料的完成情况、毕业生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的进展情况及期初专项教学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注意事项

    1.督导工作以“导”为主,关键在于以督促改。督学要加强与教师间的沟通,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切实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2.各系(部)要落实好督导工作。组织教师互相听课、评课,互相学习,共同提高,为本学期同行教学评价提供参考依据;督促教研室落实教研活动计划,丰富教研活动内容,切实发挥教研活动的作用。

    3.督导工作结束后,各系(部)要组织召开本单位的督导工作会议,认真总结督导工作情况,落实问题整改工作;完成本单位督导工作报告及《教师及督学听课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65日前交至督导办公室(坤元楼206室)。

  

/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rar.gif教师及督导听课情况统计表.rar/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rar.gif课堂教学评价指标.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