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缓考的通知

发布者:翟晓文发布时间:2018-03-13浏览次数:44


各系(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缓考工作定于本周开始,请各系(部)做好考前准备工作,及时通知有关考生按时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试对象

    本次考试对象为上学期期末考试申请缓考的学生,详见附件1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缓考学生名单》。

2.考试安排

    本次缓考考试时间为314日至318日,具体安排见附件2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缓考安排表》。

三、考试须知

    1.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者请到学籍科开具学籍证明)、学生证参加考试,要求两证齐全,证件不全者不准予考试。

    2.考生请按时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15分钟不准予入场。

    3.考生需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若发现违纪或作弊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