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1学期通识选修课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6浏览次数:10

各部门、各学院:

为加强通识选修课建设,提高通识选修课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通识教育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通识选修课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说明

通识选修课是通识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重要课程模块。学校鼓励各部门、各学院具备开课条件的教师,结合自身优势,积极申报开设通识选修课;更加鼓励专业课教师打通专业壁垒,加强多学科融合、产学融合,拓宽专业基础,重构课程内容,开发建设专业通识课以及具有本土文化特色的课程。

二、课程学分

通识选修课学分17学时计1学分,一般为2学分,总学时为34(根据每学期实际教学周数适当调整)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资格。为保证教学质量,申报人须具有教师资格证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至少1年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验。

(二)教学文件齐全。通识选修课面向全校学生开设,课程内容应具基础性、普及性和发展性,避免与专业课内容雷同。申报时需提交课程教学大纲、教案、试讲课件教学文件(模板见附件)。

(三)每位申报人每学期最多可申报2门通识选修课(其中新开课限1门),但同一学期的总教学任务不超过3门。

(四)每门课开设的教学班数不限,每个教学班人数为20-120申报人根据课程需要自行规定选课人数,最终选课人数低于20人的班级不予开课。

四、申报流程

(一)开课申请

教师首次开设该门课程的,须在512日前通过OA填写《通识选修课教师新开课申请表》,提交相关教学文件待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由申请人联系开课部门审核教学文件,组织试讲

申请人须于528日前将《新开课试讲评价表》(附件)提交至OA,教务处审核通过予以建课。

(二)任课资格申请

首次开课的教师,须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申请任课资格(以往已申请过的,无需再申请)。操作流程如下:

(三)开课信息确认

具备任课资格后,教师须在531日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开课信息确认,确认一次为1教学,每个教学班须选择一个上课时间。操作流程如下:

五、其他事项

(一)为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鼓励教师多开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信息化、实践类等相关课程。

(二)鉴赏类的课程学校主要选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供学生自学,不鼓励开设线下课。

 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5397730

  

通识选修课申报附件.zip  


                                            教务科研处     

                                          20245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