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和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2浏览次数:246

关于开展2023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和第三批

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建设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一流本科课程,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鲁教高字〔20196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校级一流课程建设工作和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大力开展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树立课程建设新理念,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实施科学课程评价,严格课程管理,夯实基层教学组织,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完善以质量为导向的课程建设激励机制,全面提升教学质量。

二、建设与推荐计划

(一)校级建设计划

1.建设类型

线上一流本科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虚拟仿真一流本科课程、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

2.申报要求

1)申报课程须为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通识课、专业课以及独立设置的实践课等。

2)申报课程须于2023630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

3)已通过认定的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的主讲教师和团队成员不得参加本次同类同名课程的申报,但可以参加该门课程不同类型的申报。

4)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以团队形式申报,但主讲教师只能申报一门课程。

5)主讲教师须为我校正式聘用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课堂教学改革。具有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教学成果作支撑,或拥有校级及以上教学团队、教学能手等荣誉者优先。

6未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不可申报。

(二)省级推荐计划

1.推荐类型。根据山东省第三批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计划,本次拟重点推荐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

2.推荐范围。已认定的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均可申报,已获省级同类型的课程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限额

本次申报各学院无限额,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各学院要统筹规划一流课程建设工作,指导符合条件的课程积极申报。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第七部分只列出清单目录即可)和支撑材料线上和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还需填写《课程数据信息表》(无需运行平台盖章)。

(二)各学院2023530日前统一将《申报书》《课程数据信息表》《汇总表》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教研科(坤元楼206室),申报书电子版及支撑材料上传至“泛雅”平台(上传方式另行通知)。

、认定及管理

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议,择优确定一流本科课程名单。认定为校级一流的课程,均须持续建设5。学校将定期开展检查,对建设效果不好的课程取消认定资格

联系人:魏雪、宋媛丽,联系电话:5397730


附件: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等。2023年一流课程建设附件.zip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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