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至2025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高馨发布时间:2024-06-28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效发挥国家助学贷款的教育帮扶、精准资助作用,根据国家及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申请2024至2025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受理时间

各县(市、区)现场集中受理贷款学生申请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2日。

二、受理对象

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正式申请贷款前未进行预申请的,可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三、贷款额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本科学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四、申请程序

(一)网上申请

贷款学生须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手机 APP 提交贷款申请,贷款类型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交贷款申请。

续贷学生应更新完善个人信息,填写续贷声明。具体步骤:

1.登陆网址:https://sls.cdb.com.cn,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填写身份证、密码、验证码登录;

2.选择贷款申请,点击新增按钮,新增2024-2025学年贷款信息;

3.填写续贷声明,在“贷款申请”功能“续贷声明”栏中,借款学生可简要报告个人学习、生活状况,简述对国家助学贷款、个人诚信的认识等,篇幅在100至200字之间。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2024-2025学年贷款信息。

(二)申贷材料

首贷学生持《申请表》、高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未进行预申请时需要)、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与共同借款人一起到生源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续贷学生可以选择远程办理续贷,在经过人脸识别功能进行身份认证后,确认提交续贷申请。办理续贷时,需要变更身份信息和关键就学信息的,需要新增共同借款人的,仍需携带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到生源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

五、其他事宜

(一)各学院要按照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各学院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感恩教育活动普及金融知识和征信知识,确保学生能够及时、全面、准确的获知政策。

(三)开学后,各学院将贷款学生的《受理证明》收齐后交至学校大学生资助中心。

 

                                                                       学生工作处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