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法学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

法学教研室以教学质量建设为中心开展工作,教研室活动认真落实学期初制定的教学工作计划。在备、讲、辅、批、改、评、考七个教学环节上对教师的要求及监督检查,都作了明确而且具体的规定,规范了教师的教学行为,使每个教师认真做到教学纪律严明,教学行为严谨,教学秩序严格。

本周,法学教研室陈楠楠、孔德刚、范瑞生三位老师通过相互听课、评课的方式,找出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的根源,增强教师的质量意识,寻求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提高教学质量的对策。三位老师争取在下一步教学中认真改正,不断提高教学水平。(陈楠楠)

  (审核人:薛雷   通讯员:简明慧  撰稿人:陈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