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t365官网登录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使用与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3-27浏览次数:21

bat365官网登录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使用与管理办法

鲁财大东方教字〔201712


    根据《bat365官网登录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鲁财大东方院〔201614号)精神,为深入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校设立bat365官网登录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为严格基金管理,保证基金的规范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bat365官网登录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用于扶持在校全日制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专项资金,属非营利公益性基金。

    第二条 创业基金的来源

    1.学校专项拨款;首批启动资金20万元;

    2.社会捐助、企业资助;

    3.校友捐赠;

    4.受到支持的创业成功者的回报;

    5.基金支持项目的回收经费;

    6.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章 管理机构职责

 第三条成立创新创业基金管理委员会,由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代行管理职能,基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基金办”)设在创新创业学院。

 第四条基金管委会职责

 1.筹集创新创业基金;

 2.审定创新创业项目基金扶持额度;

 3.听取和审查基金办年度基金使用情况报告;

 4.制定、完善基金有关管理办法;

 5.决定基金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五条基金办职责

 1.负责基金项目申请的受理、审核和报批工作;

 2.根据基金管委会审定额度,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办理扶持基金拨付工作;

 3.负责对扶持项目的进展和资金运用情况进行监督;

 4.向基金管委会报告年度基金使用情况。

第三章 支持对象、范围与方式

 第六条扶持对象条件

 1.我校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学习成绩良好以上;

 3.有强烈的创新创业意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4.无不良信用记录和在校严重违纪记录。

 第七条扶持范围和要求

 1.支持大学生以科技型、创新型为主要内容的创业项目;

 2.支持大学生依托自身专业知识创办企业;

 3.申请项目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市场潜力,符合政府和学校的产业导向与就业需求。

 第八条扶持方式

 1.孵化资助:资助模拟企业,进行孵化扶持,资助金额0.30.5万元。

 2.启动资助:资助模拟企业注册为实体企业,资助金额0.51万元。

 3.对于确有很大发展潜力和市场潜力的项目(含模拟和实体企业),经专家评审后,可追加扶持资金,追加资金最多不超过3万元。

 4.扶持资金一般用于办理工商执照、申报专利、购买实验耗材、研制费等支出。

第四章 创新创业基金的申请与审批

 第九条基金的申请

 1.学生自愿申请,基金办常年受理项目申请。

 2.基金办对申请基金的项目进行初步考察、论证、筛选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办法另行制定。

 3.基金办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提出基金支持项目建议,报基金管委会审批。审批同意的,由项目负责人与基金办签订资助协议。

 4.基金办负责资金拨付工作。

 第十条申请者应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1.申请基金项目的个人和团队应填写《bat365官网登录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申请表》,提交《bat365官网登录创新创业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实体企业还要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提供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材料(如会计报表、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专利证书、产权使用授权书、产权使用认可书、技术合同、奖励证明、用户订单等复印件。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

 4.申请基金的额度要实事求是,符合项目的性质、规模、风险、收益及基金的使用方式。

 5.申请人提出的申请项目需经所在系同意后报基金办。

第五章 项目管理

 第十一条 基金办代表基金管委会负责对基金支持项目进行跟踪、指导及过程管理。

 第十二条 基金扶持项目因客观原因,必须对项目的计划目标、进度和经费进行调整或撤销,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基金办审核,报基金管委会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 无法正常运行需终止的计划项目或破产的实体企业项目,需履行清算核销手续,报基金办审核。经审核后,报基金管委会批准,同时按照约定履行基金返还或核销手续。

 第十四条 创业项目负责人要定期向基金办汇报项目的进展情况,在每年年终要对项目进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基金管委会审议;项目在运作过程中如需重要变更,需事先征得基金办同意,如未经基金办同意而擅自对项目进行重要变更的,创业基金办有权收回所投入的资金。

第六章 创新创业基金的运作

 第十五条 确定由基金进行扶持的项目,项目负责人要与基金办签订基金使用协议,并根据基金办的要求在学校财务处开立专门帐户。基金的流转要在专门帐户下进行,同时接受基金办监督。  

 第十六条 在项目开发和产业化实施期间,基金管委会安排专家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中期检查,对于不能按时按质进行的创业项目,基金管委会有权停止对该项目的资金投入,取消项目负责人继续申请该基金的权利。

 第十七条 基金扶持的创业项目,在运作过程中无任何违法违规情况发生,且项目负责人按照本办法要求履行定期汇报和重大事项申报义务,完全按照计划对资金进行使用的,由于不可抗拒因素或客观原因,发生亏损,在尽最大努力后仍未好转,造成项目终止或企业破产的,学校参与资产清算和分配。

 第十八条 基金的使用接受学校审计监督。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和浪费。对于采取各种手段骗取基金行为的当事人,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如有违法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bat365官网登录大学生创业创业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