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换教职工工资代发银行的通知

发布者:李娟发布时间:2020-12-28浏览次数:13

关于更换教职工工资代发银行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教职工:

为加快学校信息化建设进程,学校决定与中行进行深度合作,并于202087日与中国银行泰安高新支行签署了校园信息化建设项目合作协议,按照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安排和部署,需要将教职工工资卡由泰安银行岱宗卡更换为中行长城教师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更换教师卡的范围

包括由学校发放工资的在职职工以及外聘教师。

二、更换步骤及时间

学校以部门为单位发放《教职工信息统计表》电子版,需要填写核对姓名、身份证号、补填本人手机号,并签字确认,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各部门请将身份证复印件和核对后的《教职工信息统计表》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送至财务与资产管理处201室并发送电子版。

中行批量开卡后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处以部门为单位发放。该卡不能电话激活,需要由教职工本人持身份证、银行卡到中行柜台激活。为方便教职工,中行将上门服务,具体发卡、激活时间另行通知。正式启用中国银行工资卡之前仍继续使用泰安银行岱宗卡发放工资。

三、已有中行储蓄卡的教职工注意事项

1.选择开立中行教师卡的教职工,核实《教职工信息核对表》并自行到中行任一网点进行销户或将现有中行储蓄卡变更为Ⅱ类户(账户类型详见附件)。

2.选择不重新开立中行教师卡的教职工,可以将原有中行储蓄卡作为工资卡使用,但此卡不能享受中行教师卡的相关优惠。请在《教职工信息核对表》中“作为工资卡的现有中行储蓄卡卡号”栏目填写中行储蓄卡卡号。

  

  

财务处咨询电话:5397901

 附件1:长城卡使用须知.docx附件2:教职工信息统计表.xlsx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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