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参加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报工作暨高校收费政策解读培训会议
作者:文章来源: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点击数: 269发布时间:2023-09-03

  为做好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高校学费收费政策解读工作,8月28日,省教育厅召开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报工作暨高校收费政策解读培训线上会议。全省155所高校参加此次培训,我校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由省发改委价格处处长邓世亮对高校收费政策进行了详细的解读,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齐鲁对各高校认真落实政策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中,关于我校适用的政策有两项:
    一、加强民办高校收费管理非营利性民办本科高校本科专业学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自2023年招收学生起至政府定价部门发布调整收费政策前,新招收学生的学费标准不得超过2022年招收学生的学费标准,具体学费标准于2023年8月20日前报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备案;相关学费标准根据学生培养成本变化等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具体管理办法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教育厅另行制定。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专科教育学费标准由相关高校自主确定,招生前报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备案。
    二、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各高校要及时足额发放各类奖助学金,为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提供支持。严格落实“绿色通道”制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公办普通高校应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民办学校应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经费,作为学生奖励资助经费,足额用于奖励资助学生。对脱贫享受政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家庭学生,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免除学费,并发放助学金。其他对学生的学费减免优惠政策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会议要求,现行高校各项收费标准、学费收费标准执行: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 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住宿费收费标准执行:鲁发改成本〔2022〕734号《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费标准执行:鲁发改成本〔2021〕1125号,山东省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通过本次专题培训,我校财务人员对高校收费政策有了更全面深刻、清晰明确的认识。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将认真学习高校收费政策,并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审核:杨秀滨 通讯员:杨岚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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