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教育厅远程教育试点高校学习中心检查的自查阶段工作
作者: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 895发布时间:2009-09-02

 

  

  自2009年7月23日接到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驻鲁校外学习中心进行检查的通知》(鲁教职函[2009]8号)文件,经院领导同意,培训与继续教育处全体同志牺牲假期休息时间,全力以赴,除了在暑假期间刚结束安丘市财政局财税干部培训班、马上接待安排济阳县地税局为期一个月的税务业务培训班工作;安排部署09年秋季远程教育招生工作;研究部署自考助学招生计划工作等以外,认真学习教育厅文件精神,领会文件要求,制定自查工作方案,迎接教育厅专家到校验收。整个检查过程分为两个阶段:自接到文件起到8月25日为自查阶段,9月份是专家复查阶段。如果检查有问题或不合格的单位,就会给予暂停、停止招生,或者取消资格等处理。
  我处经过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加班加点,夜以继日,确保了这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已经形成自查报告,报经山东分院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审查同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具审核意见)。全面材料上报山东省教育厅,准备迎接省专家的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内容是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学习中心资格审批、招生宣传、教学资源、教学条件、学生管理、学籍管理、考试管理、学习支持服务、收费项目与标准等方面的工作。检查工作采取自查与专家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查阶段,我们针对检查内容的9项一级条目52项二级条目,再分解若干具体细则,建立相关档案盒。一边整改,建立相关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一边整理实际工作操作原始材料归档;一边整理材料形成自查报告。由于工作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自查工作认真扎实,比较圆满地完成了这项任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对我中心自查报告给予充分肯定,结合期末考试时巡考老师对我中心工作实地检查结果做出的审核意见是:该中心自成立以来,依托单位领导高度重视,专门配备了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日常工作中,能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以及我校远程教育相关规定,按照要求落实好各环节的工作,与学院保持密切联系。招生规模稳定,教学管理规范到位,得到我校远程教育学院的认可。为了做好学习中心工作,在我校远程教育相关规章制度上,该中心还制定了本中心相关管理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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